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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基层工会工作考核、评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2-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分工会工作考核、评优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工工会〔2023〕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基层工会工作考核及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会工作考核

考核对象:全校29个基层工会。

考核组织:基层工会考核工作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基层工会在所属直属党组织领导下进行自评工作。

考核办法:各基层工会按照文件中基层工会考核办法(中原工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要求,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自评打分,校工会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给出考核成绩。

考核等次: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分为优秀(A)、合格(B)和不合格(C)3个等次,其中优秀按照30%确定,且分一、二、三等进行奖励。考核不合格者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认定。

考核结果使用:考核优秀等次的基层工会主席直接授予“优秀工会干部”称号,不占名额;各基层工会考核等次将作为“中原工学院2025工作绩效考核”中工会工作定性考核单项初步结果。

二、年度评先

评先对象:各基层工会按照文件中评先规定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从事工会工作的各级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工会会员。

评先指标: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总名额按基层工会会员人数10% (四舍五入)确定。每个基层工会可推荐1名优秀工会干部。(见附件1)。

评选推荐程序:评先工作在直属党组织指导下进行,工会积极分子逐级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由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报所属党组织批准。

四、基层工会考核、评先工作进度安排

1.12月26前,各基层工会自评总结,报送考核材料;

2.1月初,校工会审核材料,对基层工会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评先资格审查,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对考核评先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在校内信息门户校务公开“考核奖惩”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需提交的材料

基层工会需通过工作邮件提交2025年工作总结(内容包含女工工作)至工会陶思璇老师。

六、考核说明

1.本年度基层工会考核、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均通过智慧工会平台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分工会考评管理系统--基层工会主席操作流程》(附件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申报操作流程》(附件3)。

2.各基层工会需在“智慧工会”系统中填写自评成绩,对于考核文件附表(中原工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中自评分栏带“√”的项目必须递交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通过工作邮件或企业微信发送至校工会陶思璇老师

如有疑问,请咨询校工会,联系电话:69975795。

附件1:2025年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分工会考评管理系统--基层工会主席操作流程》

附件3.《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申报操作流程》

中原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