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分工会考核、评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2-06 [来源]:范学琳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分工会工作考核、评优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工工会〔2023〕10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分工会考核及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29个分工会。

二、考核组织

分工会考核及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分工会在所属直属党组织领导下进行自评和评先推荐工作。

三、考核办法

1.分工会考核:各分工会对照《中原工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进行自评打分,校工会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给出考核成绩。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推荐: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从事工会工作的各级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总名额按分工会会员人数10% (四舍五入)确定。每个分工会可推荐1名优秀工会干部。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工会主席直接授予“优秀工会干部”称号,不占名额。

四、分工会考核、评先工作进度安排

1.12月20前,各分工会自评总结,报送考核材料;

2.12月底,校工会审核材料,对分工会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评选,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对考核评选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在校内信息门户校务公开“考核奖惩”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需提交的材料

分工会需通过工作邮件提交2024年工作总结(内容包含女工工作)至工会陶思璇。

六、考核说明

1.本年度分工会考核、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均通过智慧工会平台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分工会考评管理系统--分工会主席操作流程》(附件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申报操作流程》(附件2)。

2.各分工会需在“智慧工会”系统中填写自评成绩,对于《中原工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中自评分栏带“√”的项目必须递交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通过工作邮件或企业微信发送至校工会陶思璇。

如有疑问,请咨询校工会,联系电话:69975795。

附件:

1.《分工会考评管理系统--分工会主席操作流程》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申报操作流程》

中原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