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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8-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工党〔2019〕1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深化立德树人工程,落实“三全育人”工作理念,推进构建“十大”育人工作体系,表彰奖励在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激励全校教职工切实将立德树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学生成长成才各环节,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把“三全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二、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我校各处级部门下属科室。

(二)先进个人

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先进个人应从本年度个人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中推荐。

三、评选名额

(一)以科室为单位申报先进集体。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机关党委可申报2个科室,其他部门均申报1个科室。校级先进集体原则上评选10个左右。

(二)先进个人的指标按直属党组织在职人数(减去处级干部人数)2%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总数不足1人时可以推荐1人。

(三)处级干部先进个人指标,按照处级干部人数2%的比例推荐。人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报送。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需通过智慧工会平台申报,各分工会所在直属党组织书记在智慧工会平台上批签后生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内容为2023年开展“三全育人”工作的情况,突出育人工作,不超过1000字(系统中填写);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用第三人称书写。

(三)所需材料

1.《先进个人登记表》(在校工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智慧工会平台打印)纸质版一份,并加盖部门党组织公章。

2.先进个人正装照(电子版)1张,不小于1MB,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过工作邮件发给校工会陶思璇老师。

3.各直属党组织申报的先进集体,需提供该集体所有人员名单(电子版)。

网上申报、先进个人正装照、先进集体人员名单需在2024年9月2日(周一)下午4点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度校级“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操作流程

中共中原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