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巾帼标兵”和“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经校内各部门民主推荐,4月8日校第八届女职工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将对52名2020年“巾帼标兵”和27户“幸福家庭”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日起生效。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校工会反映。电话:62506135、13683719297
校工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