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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双节“送温暖”及困难教职工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2-20 [来源]:滕丽娜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做好2020年“双节”送温暖及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请各分工会按照《河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原工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所属分工会的在职教职工困难情况进行摸底、建档及信息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帮扶项目类型

1.2020年上级工会困难帮扶

2.2020年“双节”送温暖

二、帮扶对象范围

根据《中原工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帮扶对象范围如下:

1.2020年上级工会困难帮扶对象

(1)连续六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当地低保线上浮50%),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多,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5)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2.2020年“双节”送温暖帮扶对象

(1)教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等),在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医疗花费巨大的;或遭遇重大变故(如火灾、车祸、自然灾害等),致使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2)教职工本人因患重病住院或因病长期康复治疗发生较大金额医药费支出,自费医药费用负担重,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3)教职工直系亲属(限配偶、未成年子女)因患重病住院或因病长期康复治疗发生较大金额医药费支出,自费医药费用负担重,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4)教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子女读书或赡养老人(60岁(含)以上父母)负担重,生活确有困难的。

三、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向本部门直属党组织汇报,工会主席亲自部署,安排专人,集中时间,用心了解,细致摸排,并耐心听取病困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摸底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信息报送

困难教职工通过“智慧工会”平台中的“困难补助申请系统”模块进行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帮扶类型”。申请人要如实详细填写“申请原因”,经所在分工会主席和直属党组织书记审核,提交校工会审核。特殊情况可由所属分工会委员帮助填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申请人务必同时在“困难补助申请系统”平台上提交(上传电子文件)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2项为必提供项,3-5项可根据申请情况选择提供):

1.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

2.个人收入证明(学校网站下载的工资单加盖本人所在部门公章);

3.配偶收入证明(工作单位盖章);

4. 子女在读证明(幼儿园到大学本科期间);

5. 患重病、大病者须提供病史证明复印件、医院结算单等。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7日(周五)前。如有问题,请咨询校工会,联系电话:69975795

附件:困难教职工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校工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