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巾帼标兵”和“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经校内各部门民主推荐,3月14日校第八届女职工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将对51名2019年“巾帼标兵”和27户“幸福家庭”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日起生效。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校工会反映。
电话:62506135 69975795
附件1:2019年巾帼标兵名单
附件2:2019年幸福家庭名单
校工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