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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二届教职工摄影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6-20 [来源]:杨东梅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充分展现党和国家的建设成就、我校的发展成绩以及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风貌,校工会将于2017年10月举办主题为“喜迎十九大—中国梦•劳动美”的第十二届教职工摄影作品展,现将作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教职工

  二、摄影展主题

  以“喜迎十九大—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参赛作品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示我国在实施“十三五”规划、经济建设中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伟大成就,以讴歌劳动模范的时代风采和积极饱满的劳动人民精神风貌及秀丽壮美的大好河山为主题;也可反映我校实施“十三五”规划以来的丰硕成果,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及校园文化生活中的人文、自然景观为主题。题材可为人文纪实、人物肖像、自然风景、生态环保等。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分为传统相机摄影作品和手机摄影作品两大类,作品为本人近两年的原创作品,之前已展出过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内;

  2.作品必须为真实场景图片,经数码拼接作品、网络下载作品等不得参赛;

  3.作品电子版像素需在1M以上,作品应紧扣主题,视角独特,内容新颖,彩色黑白不限,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4.作者需按规定文件名(部门-作者-作品名称)填写每幅作品。

  5.每人提交的作品不超过4件。

  四、收稿及截止时间

  1.收稿

  由分工会负责收集并审核教职工摄影作品;填写《2017年第十二届教职工摄影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2.截止时间

  各分工会于2017年9月14日前将摄影作品电子版报送至校工会,以OA的形式发送至校工会杨东梅、王献伟。

  五、评选奖励办法

  校工会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作品集中展出。对展出的作品进行评奖,并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作品、获优秀组织奖的部门给予奖励。获奖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第四届全国职工摄影大赛。

  附件:《2017年第十二届教职工摄影展作品登记表》

  

                                          校工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