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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原工学院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10-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直属党组织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党建带工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于2026年10月集中开展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是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换届工作要在直属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二、基层工会设置原则

坚持与各直属党组织所辖范围相对应,设立基层工会的原则。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和任期

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为便于开展女工工作,可增设女工委员1名,或由其他委员兼任女工委员。

(二)要充分考虑委员会组成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一)我校在职在岗工会会员。

(二)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会工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奉献精神强,善于合作共事。

(四)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威信高。

(五)年龄要求:能够任满一届。

五、换届要求

(一)换届工作在直属党组织领导下进行,由上届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由基层工会向校工会提交换届请示报告(见附件1)。请示报告须经直属党组织盖章同意;

(三)校工会接到基层工会请示报告后,给予书面批复;

(四)各基层工会收到批复后,对本届工会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形成书面工作报告;

(五)各基层工会根据校工会制定的选举办法(见附件2),在直属党组织领导下制定选举办法。对所属党组织提出的基层工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酝酿;

(六)由基层工会向校工会提交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报告(见附件3)。请示报告须经直属党组织盖章同意;

(七)校工会接到基层工会请示报告后,给予书面批复;

(八)各基层工会收到批复后,召开部门工会会员大会报告工会工作,选举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

(九)召开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确定委员分工;

(十)各基层工会向校工会提交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4);报告须经直属党组织盖章同意;

(十一)校工会根据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对基层工会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换届其他要求请查阅《2026年中原工学院基层工会换届程序说明》(见附件7)。

六、时间要求

基层工会换届工作到10月31日结束。请各单位及时将换届结果报校工会(综合办公楼416房间)。

联系人:滕丽娜,电话:69975795。

附件:1.XX学院(部门)工会委员会换届请示报告(模板)

2.中原工学院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3.XX学院(部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模板)

4.XX学院(部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模板)

5.XX学院(部门)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建议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模板)

6.XX学院(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7.2026年中原工学院基层工会换届程序说明

中原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